(公宣)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,非法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、碰撞,极易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为给市民游客打造一个安全、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,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交警部门结合“迎亚冬 除隐患 保安全”百日行动,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,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。
为全力斩断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链条,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各进出城口勤务警力设置,并依托酒驾夜查、违停清理、货车限行等整治勤务点位,严格检查过往车辆。对于发现非法载有烟花爆竹的车辆,依法予以处置,并及时推送信息至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派出所,再次进行提示告知。同时,加强与属地分局、派出所、巡防警力的协作配合,及时做好车辆、人员线索移交,切实提升打击效能。仅12月17日当日,民警就抓获了5名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,烟花爆竹全部依法收缴。
12月17日15时许,民警在新发镇设卡,查获违法行为人姜某非法运输、销售烟花爆竹,依法对其车内的大量烟花爆竹予以收缴。经进一步工作发现,该人与妻子在道里区红旗村大赵家屯某仓买非法贩卖烟花爆竹。民警随即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进行检查,收缴了大量烟花爆竹。
16时许,民警在道里区太平镇中心大街巡查时发现,某玻璃店经营人许某在楼梯口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,现场依法进行了收缴。
18时许,民警发现违法行为人揣某在微信朋友圈非法贩卖烟花爆竹。当其驾车运输、贩卖烟花时,被民警抓获,将车内的烟花爆竹全部收缴。
20时许,民警在道里区经纬街治理车辆违停时发现,违法行为人赵某在其驾驶的轿车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,现场收缴了加特林等烟花10箱、5000型鞭炮2挂。
目前,警方已对上述案件中的5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警方提示
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,非法运输、储存或销售,将会对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安全隐患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,切勿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,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